《ICD-11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修订是精神科的大事件,具有里程碑意义。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作为WHO研究与培训合作中心,全程参与了ICD-11草案设计、讨论、修订与现场测试等工作,并承担ICD-11精神与行为障碍的中文翻译及培训工作。本届年会上,我们邀请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赵敏教授、刘登堂教授、彭代辉教授及王振教授,分别介绍和解读ICD-11的药物依赖与成瘾、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及焦虑障碍等主要病种的诊断标准及变化。
焦虑及恐惧相关障碍是全球范围内最为常见的精神及行为障碍,伴有显著的致残率,并可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生存质量的严重下降。这类疾病还常常和其他常见的精神疾病及健康问题同时存在。不幸的是,尽管我们目前已经拥有了针对这类疾病的有效治疗手段,但由于这类疾病通常不能被早期诊断,导致病人承受了不必要的痛苦。这一现状就要求如ICD-11这样的公共健康疾病分类系统可以帮助临床工作者迅速有效对焦虑及恐惧相关障碍进行识别。而且,由于焦虑性障碍是正常情绪反应极端化后的表现,所以疾病分类系统还必须能够提供区分正常情绪反应和病态的有效手段。ICD-11中焦虑及恐惧相关障碍的诊断指南就是针对这些要求进行编写的。
在ICD-11标准中,各年龄段的焦虑及恐惧相关障碍被集中归类在一个新的分类中。在ICD-10标准中大多数焦虑性障碍被归类在神经症、应激相关障碍和躯体形式障碍的组别中。但在ICD-11中建议将主要表现为焦虑或恐惧的障碍都归类到这个新的类别。强迫症及其相关障碍以及应激相关障碍在ICD-11标准中也将从焦虑及恐惧相关障碍被分离出来而列入相应类别。……
ICD-11焦虑及恐惧相关障碍的诊断分类做出了其他几项重要的改变。首先,因为有充分证据证明广场恐惧症和惊恐障碍具有不同的疾病进程、发病率、性别分布以及对治疗的反应,因此在ICD-11中这两种疾病将被诊断完全不同的障碍。其次,ICD-11的诊断指南中明确提出了其他焦虑及恐惧相关障碍的情况下,患者暴露在特定刺激物或情境时也可能导出现惊恐发作。此种情况惊恐障碍不应被单独诊断,而应该在相应的焦虑及恐惧相关障碍诊断后加入“伴惊恐发作”的限定词来描述这种惊恐发作作为其他疾病临床表现的组成部分的情况。第三,新的诊断指南对广泛性焦虑障碍的诊断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说明,因此广泛性焦虑障碍不再是一个排除性的诊断。……
更多内容请看来自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的王振教授在CSP上的大会报告《ICD-11诊断分类中的焦虑和恐惧相关障碍》。(视频从第15分钟开始为现场提问及嘉宾点评环节)
发言人介绍
王振:博士,主任医师,博士研究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中华医学会精神病学分会青年委员;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委员;中华医学会精神医学分会CBT协作组副组长;CSNP强迫障碍研究联盟副主席;长期从事强迫障碍、焦虑障碍、应激与创伤相关障碍及情绪问题的临床与研究工作,承担国家级、省市级、国际合作课题十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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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会精神医学分会第十七次全国精神医学大会(CSP)暨第六届亚洲精神分裂症研究学术会议、第十三次全国儿童青少年精神医学大会于年8月9日在南京国际博览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本次大会由江苏省医学会、江苏省医学会精神医学分会、医院承办,主题是:了解早期疾病改善长期预后,早诊断早治疗维护心理健康。期待您在下面留言,分享你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