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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问题再谈得了抑郁症需要吃多长时间

今天朋友们讨论起了药物依赖的问题,总结为:确实不能乱停药,要讲方法,但因此说不能吃药就不对了。任何医疗都是利弊的权衡,只能说精神障碍的药物治疗需要很长时间,但不能说依赖药物。就像断腿的人依赖拐杖一样……这种“依赖”是正常的。所以再次推荐北医六院杨老师的这篇文章。

很多患者关心这个问题,几种错误的观念流传甚广,比如说“一旦开始吃药就不能停了”、“抗抑郁药有依赖,不能长期吃”、“吃药损伤大脑神经”等等。批驳这些说法要从抑郁症的治疗策略说起,抑郁症为高复发性疾病,倡导全程治疗,所谓全程治疗包括:急性期治疗、恢复期(巩固期)治疗和维持期治疗三期。得过抑郁症,即使痊愈后也需要再服药一段时间预防复发,不进行维持治疗,有50%~85%的人会第2次发作。

急性期治疗的目标是控制症状,尽量达到痊愈。一般药物治疗2~4周开始起效。如果患者用药治疗4~6周无效,可以改用其他药物。抗抑郁药,尤其是新型抗抑郁药比较安全,不良反应少,因此不必太过担心药物的副作用。恐惧药物的副作用,有病不敢吃药,反而会贻误病情。

恢复期(巩固期)治疗至少4~6个月,在这个阶段过早减药、停药症状往往再次加重。原则上应继续使用急性治疗期有效的药物,并维持原有剂量。这并不是说药物有依赖,不能停,而是为了更好的巩固疗效,而且经过前面的急性期,身体能适应的药物,在恢复期很少再出现新的不良反应,更可以放心使用。当然,定期做常规检查还是有必要的。

维持治疗期是在经过之前的急性期和恢复期(巩固期)之后为了预防抑郁症复发而继续治疗的阶段,维持治疗结束后,病情稳定就可以缓慢减药直至终止治疗了。只得过一次的抑郁症,维持治疗时间为6~8个月;有2次以上的复发,并且其中一次时间超过6个月,维持用药时间应至少不短于有症状的时间;特别是近5年中得了2次抑郁症的人维持治疗时间应更长,至少2~3年,多次复发者需要长期维持治疗。

如需终止治疗,应缓慢减少药物剂量,以观察有无复发迹象,同时也可以减少某些药物因快速撤药而出现的不良反应。

最后,关于药物问题,摘抄几段“抑郁症16年——药物治疗注意事项”(点击“阅读原文”继续查看此文)中的描述:

副作用因人而异,同一种药在不同的人身上会有不同的副作用,只有亲自试过才知道,就单个人而言,在吃药之前是无法预测副作用的。

药是有副作用,但和抑郁症对人的精神、肉体的摧残相比,是微不足道的、或者说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看看人家1型糖尿病患者(胰岛素分泌缺乏型),想活着就得打一辈子胰岛素,好像一天还要分三次注射,而我只要每天早餐后服一粒小药丸就可以了;人家一天不打胰岛素就有生命危险,我三个月不吃药抑郁症才会复发。这样比起来,自己简直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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