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病
基于迄今为止所积累的临床知识,精神障碍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1第一类
可分为三组:①脑疾病、脑损伤或脑发育不良所致的精神障碍;②躯体或内科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③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1.2第二类
可分为三组:①妄想性或偏执性精神病。②躁狂抑郁性精神病,此中的抑郁(尤其是单相的)须具有以下两个特点:抑郁情感严重,且伴有精神运动性迟滞;自然缓解或间歇性病程,即有完全缓解的间歇期。为了避免漏诊,只要有一次抑郁发作满足这两个条件也就够了。③精神分裂症。
1.3第三类
是以神经症和人格障碍为核心的一大类精神障碍。既不是器质性的,也不是精神病性的所有障碍都可以归到这一类。为了更准确而且更醒目地表现第三类的构成,可以提出星状谱(Star-likespectra)这样一个概念。见图1。
星状谱蕴含着对神经症和人格障碍的多维考虑。谱和统(continuum)的意思差不多,都是线性的连续序列,如精神病性连续统指的是: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病-情感性精神病,衰老与老年痴呆也可以看作线性序列连续统。而做作性障碍-诈病有时也有重叠,病态的心理需求(做作性障碍)归类于精神障碍,为了现实获利故意违规(诈病)属于社会问题,但这两种需求并不是互斥的。另外,与边缘性人格障碍等关系密切的自伤等呼救行为,与其背后的人际关系乃至社会问题更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非精神病性的抑郁,随程度轻重不同以及背景因素不同,何时看作社会问题(如工作压力)的一般表现,何时界定为精神障碍,恐怕也难划分得一清二楚。
2第三类病的特点
第三类病有以下一些值得重视的特点:①在精神障碍的总患病率中,第三类病的患病率占了一半以上。②一般地说,病人(或者来访者)有症状(现象)自知能力。③病人必要时可以掩饰其症状,以致陌生人看不出他们有什么精神障碍;病人也可以逢人便诉苦,以致亲友、邻居、同事等都知道他有病。④他们一般不被社会视为精神病(“疯子”),相反,亲属和其他重要关系人倾向于用道德观看待他们,认为他们不负责任、不遵守社会规范或“故意”。⑤病人自认为病情严重或患有疑难病症,这跟亲友和医生的评估相去甚远。⑥大多数求医求药心切,常反复多处就诊,但内科、神经科照例什么重要的病都查不出来,耗费医疗资源十分可观,并且,他们容易成为江湖医生、术士和虚假广告的俘虏。⑦病人与亲属、邻居、朋友、同学、同事中的一人或多人有纠缠不清的矛盾和冲突。⑧药物疗效有限,即使短期效果很好也难以持久;他们中的很多人对医生或药物有依赖。
3第三类病的变迁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第三类病所包括范围的大小以及它们的分类和诊断标准经历了历史上巨大的变迁。从近一个多世纪的文献看来,可以清楚地辨认出三个不同的时期:
(1)神经衰弱时期(年至年)
首先,神经衰弱几乎无所不包而在美国流行,曾被称为“美国病”。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英国政府不得不派出成批的“神经衰弱专家”医院服务,表明神经衰弱此时已广泛流行于欧洲。当时还出现过“战争神经衰弱”(warneurasthenia)这样的名称。
(2)焦虑的时代(年至年)
这与精神分析的广泛传播有关,也与生存主义哲学的兴起和传播有关。焦虑神经症是S.Freud()首先从神经衰弱里辨认和分割出来的。精神分析